
上星期,某青年機構致電找我幫忙,並提出什麼合作計畫,找本地動畫片做放映活動,目的是鼓勵年青一輩,為他們在生活上打打氣,出發點正面有意義,我很贊同。
我回家上網瀏覽,是個頗具規模的機構,拿了不少資助去營運,心想應該可以信賴。數天後回覆,當我提出放映費用時,他錯愕:「點解要收錢?」然後重提該計畫的意義和理念,我亦解釋收費是象徵性給予每個動畫作者的尊重及一般行政開支(中間總要有個人去做跑腿工作)。關於此放映,機構將會向外出售門票賺錢,但從不打算撥出部份收益給動畫片主,因為他們堅信只要肯合作,我們就能從中得到宣傳的利益,換個角度是他們幫了我們一個大忙,而不是我們幫助了該機構或社會;所以為動畫作者們提出象徵性放映費此建議,在他們的計劃中是違背助人理念的—助人是不應該問回報。
我明白減低成本的重要性,但事情為什麽不是扣減致電給我那位員工的薪水?為什麼不是減省機構的高級影音器材數量?反而要免費借用創作人的心血?作為一個放映活動,什麼是最關鍵重要呢?所有東西都要成本,幹嗎動畫片竟然要抑至成為最後考慮?煩請各負責人不要本末倒置。
再多問一句,如果沒有片源,那個坐滿幾百人的影院和那些高級影音器材,還有什麼用途?
不知從何時開始,社會鼓吹「搵人唔使錢做嘢」。這現象己經出現了一段長時間,自己都試過廉價或不收費,只一次半次,我個人已經覺得很討厭,以後也沒有再做,因為始終過不了自己的一關。但這樣下去對誰有好處?搵人著數者又能否易地而處,願意「蝕底少少當宣傳」嗎?
「一分錢一分貨」現在已經很少聽人提起,由今日開始大家應否鼓吹一下?只要有人用心為你服務,我們就給他應有的回報以示答謝。
動畫人|黃偉恆
主場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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